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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防疫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4   来源:     [关闭]

根据《2020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16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地点: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证件为: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人员须提供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所有考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

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都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19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四)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五)最近有国()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提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资格复审,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六)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资格复审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七)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资格复审时交给工作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资格复审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海做好准备。

咨询电话:0574-5995235659971559

附件:

附件12020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置示意图.docx

附件3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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