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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     [关闭]

2020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揭晓(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附件1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际参加本次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考生2804人,平均分为59.75392297。根据《2020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所有岗位按13确定,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对象于202117日上午9:00-11:30,由本人携带复审资料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交流大厅(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其中因上学曾迁出户口的宁波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记载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健康申报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职业(执业)资格或资质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已满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征得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对象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除提供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实施2天前(截止161700),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因以上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为19日全天,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

五、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对象入场前需佩戴好口罩(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得入场),工作人员将对入场人员逐个询问相关信息,请各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或 “甬行码”。

体温正常的,且“健康码”或 “甬行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入场进行资格复审。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资格复审核对身份证件时,请考生应摘下口罩,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出现以下情况的人员,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检查:

1、“健康码”或 “甬行码”为黄码和红码的。

2、体温连续三次测量超过 37.3℃以上的。

3、境外回国人员,未满我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的。

4、其他需采取隔离措施情形的。

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防疫要求均按照招聘公告防疫相关事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38256(请在上班时间咨询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3、健康申报表

4、授权委托书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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