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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1   来源:     [关闭]

根据《2023年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21123日发布)及有关通知,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聘单位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联系电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白鹤分院、百丈东郊分院、东柳分院、东部新城分院、横溪分院、云龙分院、五乡分院、东吴分院、瞻岐分院

鄞州人民医院16号楼211室组织人事部(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

0574-87017389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姜山分院、塘溪分院、下应分院、中河分院、茅山分院、潘火分院、首南分院、钟公庙分院

鄞州区第二医院6号楼裙楼66615室组织人事科(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

0574-55662912

宁波市第六医院

宁波市第六医院门诊部4楼人事科(宁波市中山东路1059号)

0574-87996170

0574-87996270

宁波市眼科医院、鄞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鄞州区皮肤病防治站

鄞州区卫生健康局81801室(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1221号)

0574-87418607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二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籍证明和就读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的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要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提供认定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3211日(周六),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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