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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来源:     [关闭]

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考试工作,根据《2023年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下属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21123日发布)、《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及参照省公务员录用和公开遴选、选调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考试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务必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

2)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

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四、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视情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不扎堆、不聚集聊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2)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

3)因考点不提供停车场地,周边停车位紧张,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路线,尽量采用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务必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教室门口。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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