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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23人)
发布日期:2022/05/12   来源:     [关闭]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现有两个院区,分别为兴宁院区和东部院区;主要提供诊疗、住院、护理以及患者健康教育、随访预约等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医疗救助、预防保健和干部保健等工作,以及医疗援外、医疗扶贫、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义务诊疗等公益性活动;承担医学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职责,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区域合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80人,硕士研究生780人;高级职称人才692人。

(二)宁波市第一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85人,硕士研究生711人;高级职称人才561人。

(三)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79人,硕士研究生829人,高级职称人才698人。

(四)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和全市妇幼保健、计生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11人,硕士研究生382人;高级职称人才437人。

(五)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建设单位,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单位之一,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拥有国家名老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指导老师5名,省国医名师2名,省级名中医10名,市级名中医15名,现有博士研究生15人,硕士研究生246人;高级职称人才257人。

(六)宁波市康宁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宁波市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隶属该院。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现有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80人,高级职称人才117人。

(七)宁波市华慈医院是一家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创办、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主办的市级医疗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八)宁波市卫生信息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资源归集、市卫生健康数据中心的管理和运行等工作任务。现有硕士研究生5人,高级职称人才4人。

(九)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宁波市级医疗机构临床病理诊断工作,指导全市临床病理诊断业务,开展临床病理相关业务培训等。现有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42人,高级职称人才39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523日至20215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办法:有意者可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1)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lhl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老师;

2)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dy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304032,联系人:王老师。

3)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国科大生命与健康产业研究院(宁波市第二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nb83870619@163.com;联系电话:0574—83870619,联系人:杨老师。

4)市妇儿医院人事科邮箱:fe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老师。

5)市中医院人事科邮箱:nbszyyrsk@163.com;联系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梁老师。

6)市康宁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邮箱:191313021@qq.com;联系电话:0574—26302512,联系人:李老师。

7)市华慈医院办公室邮箱:nbshcyy@163.com;联系电话:0574—87684437,联系人:张老师。

8)市卫生信息中心办公室邮箱:nbwsxxbgs@126.com;联系电话:0574—89385897,联系人:柯老师。

9)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办公室邮箱:nbblzxzp@163.com;联系电话:0574—87651149,联系人:胡老师。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4、报考临床类医技类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委人事部门、驻委纪检部门督导。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8878918388889189386

附件1.docx

附件2.doc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2022512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31名)

临床

16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普外科学、胸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泌尿外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骨外科学、麻醉学、血液病学、心血管病学、神经病学、消化病学、康复医学、危重病学、急诊医学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医技

6

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药学

2

承担医院药学相关工作

药学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1名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信息

1

承担医院信息管理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科研

3

承担医院日常科研等工作

基础医学、肿瘤生物信息学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护理

2

承担医院护理管理工作

护理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病案统计室

1

承担医院病案统计管理工作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市第一医院

9名)

临床

6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老年医学、肿瘤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公共卫生

3

承担医院公共卫生工作

公共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

50名)

临床

20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心血管病学、消化病学、呼吸病学、肾脏病学、感染病学、神经病学、肿瘤学、骨科学、外科学、胸外科、泌尿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神经外科、妇产科学、皮肤病学、放射介入、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口腔科、肿瘤放疗、麻醉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护理

7

承担医院护理管理工作。

护理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5名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研究院

10

从事生命与健康产业相关科学研究。

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流行病与卫生统计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管理

3

承担医院行政管理工作

公共卫生、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1名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科研

10

承担医院日常科研等工作

生物医药、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1名)

管理

1

承担医院管理工作

公共卫生、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范围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宁波市中医院

17名)

康复科

1

承担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康复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0年及以上从事医学康复工作经历,有筹建康复病房经验。

全国范围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皮肤科

1

承担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中医外科学(皮肤病方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感染科

1

承担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中医内科学(呼吸病方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脾胃病科

1

承担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医院感染

1

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0年及以上从事临床感染工作经历。

肾病科

1

承担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中医内科学(肾脏病方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脑病科

1

承担日常诊疗、教学、科研及神经介入等工作

中医学(脑病方向)、内科学(神经内科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外科

3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普外科学、胸外科学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科研

1

承担医院日常科研等工作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医院专职科研岗位工作经历。

5

药物分析,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药理,分子生物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财务

1

承担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10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宁波市康宁医院

2名)

临床

1

承担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精神卫生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全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科研

1

承担精神医学研究工作

精神卫生专业(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市华慈医院

2名)

中医针灸

1

承担针灸科临床工作

针灸学、针灸推拿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范围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中医

1

承担中医科临床工作

中医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市卫生信息中心

3名)

信息化管理

2

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方案编制、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数据综合分析

1

承担全市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居民健康、综合管理等数据分析和相关课题设计、调查、研究等工作。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

中心

8名)

病理诊断

7

承担中心临床病理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医学、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科研

1

承担中心科研、实验相关工作

医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注: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9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1101日至20229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除面向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外,其他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上岗合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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