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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来源:     [关闭]

一、招聘方式

1.岗位①、岗位②:采取业绩评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业绩评价分40%、面试成绩分60%的比例折算,面试时间与岗位③一致。面试按照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组织。

2.岗位③:采取业绩评价、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业绩评价分30%、笔试成绩分30%和面试成绩分40%的比例折算。该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若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31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和基层实务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内容;基层实务知识,侧重对城乡社区治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到各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业绩评价分×30%+笔试分×3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1:3的比例确定岗位③参加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岗位①、岗位②按照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组织面试。

三、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另行通知,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等,岗位①、岗位②以业绩评价分数高者优先;岗位③以业绩评价分数高者优先,如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考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五、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可酌情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对象的户籍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对户籍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录用人员需按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录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流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面试开始48小时前,面试对象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提交的,则不予递补。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9383200;传真号码:0574-89383170;监督电话:0574-89384311

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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