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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来源:     [关闭]

根据2023726日发布的《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不足60分的,按平均分划定)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考生本人需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境外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北仑区危化品运输管理中心招聘安全管理岗位还需提供经审批过的《宁波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县级公安系统政工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酌情予以递补。

附件1:2023年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资格复审时间表.xlsx

附件2:宁波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doc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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