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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来源:     [关闭]

各位考生: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定于20211120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在11189时至11209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市市机关第二幼儿园联系,电话0574-87368331

2.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11120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并现场查验防疫相关资料(具体防疫要求附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另外14天内由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机关事务网(http://jgswj.ningbo.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6.笔试防疫要求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需对参加笔试考生进行健康状况核查。具体要求:

1)对所有考生近14天内的个人轨迹、健康申报表内容进行核查。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考生,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甬行码”红码、黄码、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有*号标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中高风险为动态数据,请考生随时关注疫情动态)。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

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4)因防疫工作需要,需提前了解考生行程轨迹。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防疫证明材料(详见下方A.B.C标注内容)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1117-19日(截止至111917:00)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nbhsjey@163.com,联系电话:0574-87368331

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健康申报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A.个人行动轨迹截图(防疫行程卡)

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B.健康申报表

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并如实填写,落款手写签字确认;

C14天内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考生,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笔试现场防疫核查:

1)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行程卡”和“甬行码”,“行程卡”和“甬形码”显示为“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者,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红码、黄码、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有*号标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递交健康申报表手写签字原件

3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考生,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还需提供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113

附件: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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