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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防疫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     [关闭]

各位考生: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21127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防疫事项再次重申如下:

一、做好考前现场工作人员、考生等各类人员的健康状况排摸工作,健康状况正常、测温正常(37.3℃以下)、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者方可入场。考前7天内均在宁波市的考生需提供考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有浙江省内宁波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检测间隔超过24 小时,最近1次应为本人实际参加首场考试的考前24 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所有考前7天内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至少在首场考试前3天(含1124日)抵达宁波,完成新冠病毒落地检和连续33检后参照本地考生防疫要求,提供考前24 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即可参加考试。在抵达宁波后的前3天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进入人员聚集性场所。

所有考生须提前下载打印《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笔试公告)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上交现场防疫人员。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异常;

2)未能提供考前相应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仍在隔离治疗中或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4)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宁波市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5)考试当天处于高、低风险区,被采取健康监测、封控、管控措施者;

6)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等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感染风险的人员;

7)不能出示“健康码”或“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人员。

三、因宁波市疫情防控需要,请所有考生在今天下午14点之前,根据上午发送的点对点短信提醒内容,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疫情防控信息收集系统,网址:http://m.bshnb.com/fangyi/10,输入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参加笔试。如登录疫情防控系统存在问题,请联系本人报考单位。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联系电话:057487175506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联系电话:057487362072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74-87207868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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