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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3   来源:     [关闭]

根据《2022年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21026日发布)有关内容及本次招考具体安排,现将2022年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2211309-12314点,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2123日(周六)下午13:30-15:30

笔试地点:初定于宁波开放大学(江北区文教路1号)。具体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环节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后面的《应试须知》)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健康码”或“甬行码”(须更新至当天,请考生务必携带手机)、《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须提前填写并打印,见附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1.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不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2.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报考试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3.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后在笔试考试入场时上交监考人员,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有序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只能在设定的考试相关区域内活动。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②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③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④考前7天内有省内市外旅居史的考生,至少提前3天到甬,落实抵甬后“落地检”,并在抵甬后实施“32检”,除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32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加考试。

⑤考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至少提前3天到甬,落实抵甬后“落地检”,并在抵甬后实施“33检”(3天每天1),除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33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加考试。

⑥由于各市地新冠肺炎疫情存在差异,请随时关注考点当地防疫最新政策,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疫情防控另有规定时,考生需按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②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④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3.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不扎堆、不聚集聊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3.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请考生尽量选择出租车、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4.本须知内容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0574-55680718(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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