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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日期:2022/11/08   来源:     [关闭]

根据《2022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22927日发布)及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1、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所有考生应在考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中宁波市外来(返)甬考生,还应在抵甬前72小时内填报“返甬码”(“返甬码”见附件2),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扫描“返甬码”进入登记界面)。

3、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111117时前主动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联系方式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3”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考前7天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3天日常健康监测,落实“32检”,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考前7天内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4、省外来(返)甬考生至少提前3天抵甬,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完成一次“落地检”和“33检”(抵甬3天内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内市外来(返)甬考生至少提前3天抵甬,并实行“32检”(第1天,第3天)。

5、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考生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6、考生首次进入考点须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新)》(以最新版为准,见附件1),进入考点前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浙江“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具备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7、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疫情防控管理政策,仍处于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

4)不能出示场所码、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考生;

5)其他认为不适宜参加考试情况的。

8、考生应当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考生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镇海做好准备。

10、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最新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574-89287143

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新).docx

附件2:返甬码.docx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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