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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3   来源:     [关闭]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现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从(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劳动合同及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1017日 上午9:3011: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5号楼四楼418会议室);

宁波市市级机关房产管理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2号楼二楼239会议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日期:初步定于2022115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按照《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参加资格复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3)中高风险地区考生不得入校参加考试。7天内所在设区市有本土疫情的市外考生在抵甬后实行3天日常健康监测, 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完成3天日常健康监测可参加考试。7天内常态化防控区域的市外考生在抵甬后实行“三天三检”(包括抵甬当天第一时间做1次“落地检”)。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5)所有市外来(返)甬人员应在72小时内,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入口,平台扫描“返甬码”进入登记界面,提前进行来(返)甬出发地、出发地详址、抵甬前7天旅居史、在甬落脚地等重要信息报备,完成来(返)甬登记。返甬码如有异常,请拨打电话:12345,进一步排查7天内行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仍在隔离治疗中或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6)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等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感染风险的人员。

附件:

1.2022年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xlsx

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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