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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宁波市北仑区第二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8   来源:     [关闭]

根据2021930日发布的《2021年宁波市北仑区第二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宁波大市生源的证明材料(高中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或2020届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需携带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酌情予以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防疫相关事项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宁波市和北仑区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并结合招聘工作实际情况,对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北仑做好准备。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稳妥有序开展,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工作环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和人事考试防疫指南的通知》(甬防办〔202094号)等相关文件。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在招聘工作实施期间,考生应尽量避免前往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包括参照中高风险管理,下同)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并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持续关注好自身健康状态。

(三)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面试等环节须出示健康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等),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行程码”无异常、“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相应场地。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取消报考人员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根据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省外来甬返甬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精神,考生在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考试等环节,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纸质版电子报告)。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考前21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5.“行程码”显示异常且经查询后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非绿码。

6.不能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7.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按照北仑区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六)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北仑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疫情防控措施或工作时间安排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北仑之窗”门户网站站群导航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点内的“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栏发布公告。

三、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每位考生须提供考前14天的个人轨迹截图(行程码)、健康码和健康申报表,并将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码、健康申报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202222217点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blqrsjgsk@163.com

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93842190574-89384220;监督电话:0574-89384215

现将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分组.xlsx

附件2: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218


招聘岗位及资格复审时间表

序号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复审人数

时间及地点

1

北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法律服务

6

时间:225日上午8451200 


地点: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325会议室

2

北仑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信息技术

6

3

北仑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综合管理

6

4

北仑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化工安全

7

5

北仑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规划建设

3

6

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规划建设

4

7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旅游管理

7

8

北仑区港航管理中心

交通运输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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