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0574-83875411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招录公告)
考试资讯
关于2021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4   来源:     [关闭]

根据《2021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现将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200-14:00。地点为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35会议室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从1号门进)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

除上述要求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和卫技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报告。

所有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公告另行发布。

考生资格复审前须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防疫相关事项

1.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对“行程卡”和“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劝离现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2.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21717时前主动与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28天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及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以最新发布为准)。

3.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行程卡”和“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4.最终以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214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考试资讯
专注宁波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
首页 资讯 真题 联系
请填写下方表单,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感谢您的咨询,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