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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政务服务中心自贸区专窗岗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人)
发布日期:2024/01/04   来源:     [关闭]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仑区政务服务中心自贸区专窗岗位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881231日以后出生);

4.英语、法律专业及具备相关经验者优先;

5.有亲和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

6.身体健康。

二、用工情况

1.人员性质为编外用工,录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宁波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缴纳五险一金。

2.具体工作地点为:北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未招满,自行补招,不再另行公告。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下载填写《自贸区专窗岗位(编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601558536@qq.com 邮件主题为“自贸区专窗招聘+姓名”。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工作人员将根据《自贸区专窗岗位(编外用工)报名表》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低于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者需现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相关职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面试者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最终确定录取名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未通过解除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3777228449

附件.docx

宁波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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