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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2人)
发布日期:2021/10/11   来源:     [关闭]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不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2110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1101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数

招聘要求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住房保障管理

2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

3、热爱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1011 日至1015 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dfrlhr@nbohrs.cn,邮件主题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

以上岗位均为劳务派遣岗位,一经录用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用工标准为5.3万元/(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即扣除单位和个人的五险一金后,月均实发工资在2500元左右),工作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

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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