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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慈溪市房屋征收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3人)
发布日期:2022/03/24   来源:     [关闭]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慈溪市房屋征收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3人,具体岗位、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慈溪市房屋征收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指标

学历要求

专业范围

其他要求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驾驶员

1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2017324日之前),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熟练驾驶技术,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及违章。

慈溪市房屋征收所

辅助岗位(1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务管理、财会、财务会计、会计、会计学、财政、财政学、财务会计教育、理财学、审计、审计学、财务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

辅助岗位(2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慈溪市(含杭州湾新区)户籍人员(以202203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35周岁以下(即1987032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五)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0401-0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房屋征收所(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44号)三楼307办公室。

3、报名人员需随身携带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一寸免冠照1张;(6)报考“驾驶员”岗位者另须携带C1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可通过“浙里办”平台查询)。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

3)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予以公布。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公布。

(二)考试

1、驾驶员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辅助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运用驾驶技术,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运行材料及燃料消耗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

3、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

4、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性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进行面试一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5、考试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的比例累计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按技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技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仍相等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被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考咨询电话:63976789

(四)本公告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2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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