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0574-83875411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考公告 > 其他招聘(招录公告)
考试资讯
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2人)
发布日期:2022/03/09   来源:     [关闭]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单位拟面向宁海县范围内招聘2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1名话务员和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为劳务派遣形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工作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3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宁海县生源或常住户口,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39—31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兴宁南路150号)308办公室。

3、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录用办法

采取计算机打字速度测试和面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分别按40%60%比例计入总分,其中计算机打字须达到50/分钟及格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2名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宁海县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本公告由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x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89296590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

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202239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考试资讯
专注宁波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
首页 资讯 真题 联系
请填写下方表单,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感谢您的咨询,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