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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曙有优师”储备人才公告(卓越学校专场)(27人)
发布日期:2023/09/26   来源:     [关闭]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海曙区教育局决定赴北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曙有优师”储备人才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海曙中学(学术型高中)、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创新型九年一贯制学校)、宁波市海曙区储能学校(创新型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宁波市达敏学校(特殊教育中国样本学校)共招聘“曙有优师”储备人才27名。其中,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政治1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通用技术1名;初中语文4名、初中数学4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科学3名、初中社会5名;特殊教育2名。

(二)招聘对象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部属师范院校(附件1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48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以2023925日为准)前100名国()外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391日至20248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49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学位条件的2022届、2023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附件2);

4.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即19979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4925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202392518:00-202310812:00。应聘人员通过https://wj.qq.com/s2/13164183/74da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确认

1)确认场地一

确认时间:202310109:0013:00

确认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京师大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东门向南500米)

2)确认场地二

确认时间:2023101014:0017:00(限北师大考生)

确认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京师广场(北师大校内)

应聘人员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4)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现场确认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才能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2.初试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如初试合格人员人数与该岗位指标数(如有核减,则以核减后的岗位指标数为准)之比超过3:1的,按1:3比例确定,如遇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初试成绩和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在初试场地门口和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签约对象。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签约

拟定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签约对象与海曙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参照2023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参照2023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校级、省级、部级、国家级等优秀毕业生(以最后学历取得的荣誉为准)一旦签约录用,可享受5-10万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二)优先列入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

(三)按市、区相关政策落实租房补贴。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不能按规定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签约学校至少工作满5年。

(五)在签约、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依次递补。

(六)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614/index.html

咨询电话: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监督电话:0574-8918831718867879515(海曙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名单及部属师范院校名单.doc

2.报考专业要求.doc

3.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曙有优师”储备人才.doc

4.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3925

附件1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名单

36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部属师范院校名单

6所)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附件2

报考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高中数学

本科专业:数学类;统计学类

研究生专业:数学(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学科教学(数学方向)

高中英语

本科专业:英语类

研究生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二级学科)、英语教育,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学科教学(英语方向)

高中物理

本科专业:物理学类

研究生专业:物理学(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方向)、学科教学(物理方向)

高中化学

本科专业:化学类

研究生专业:化学(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学科教学(化学方向)

高中生物

本科专业:生物科学类

研究生专业:生物学(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方向)、学科教学(生物方向)

高中政治

本科专业: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研究生专业:哲学(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思政方向)、学科教学(思政方向)

高中通用技术

本科专业:教育技术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电技术教育、微机电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自动化

研究生专业:教育技术学、物理学(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学科教学(通用技术方向)

初中语文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中国学、应用语言学

研究生专业: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学科教学(语文方向)

初中数学

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研究生专业: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学科教学(数学方向)

初中英语

本科专业:英语、翻译(英语方向)

研究生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翻译(英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学科教学(英语方向)

初中科学

本科专业:科学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生物学

研究生专业: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理论物理、生物物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化学、生物方向)、学科教学(物理、化学、生物方向)

初中社会

本科专业:历史学、人文教育、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世界史、政治学与行政学

研究生专业:政治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地理、历史方向)、学科教学(思想政治、地理、历史方向)、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中国史

特殊教育

本科专业:特殊教育、 融合教育、教育康复学

研究生专业:特殊教育学

备注:

1.报考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翻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上述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相关专业方向或侧重方向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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