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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笔试(第二批)成绩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1   来源:     [关闭]

现将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二批)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同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712日下午(12: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前湾新区世纪城实验小学南校区。

三、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生身份报考的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还未办理的,应在20231231日前办理并报送招聘单位;

④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生证明原件;

⑤硕士研究生按本科专业报考的,提供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的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

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提供)

⑧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生: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

④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社保缴纳证明原件1份;

⑧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注明时间、任教学科);

⑨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712日后在宁波前湾新区门户网站(www.hzw.gov.cn)公布。

咨询电话:0574-8928047789280385

附件: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二批)笔试成绩.xlsx

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202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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