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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初试成绩、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5   来源:     [关闭]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2日)有关规定: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6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初试成绩公布后,对拟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

现将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初试成绩及笔试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资格复审、笔试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须知

1.时间:226日(周日)8:00-10:001000未到者视作放弃)

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75号)

3.资格复审所带材料为报名表(附件2)、附件3-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认定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后进入下一环节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

1.时间:226日(周日)下午,具体时间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笔试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75号)

3.所有试题用蓝、黑钢笔或水笔作答。除必要的考试用品及透明水杯外,其他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附件: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初试成绩及笔试入围人员名单.xls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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