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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3   来源:     [关闭]

各位考生: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于:2022415日)考试定于2022625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报备

为守护好考生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笔试顺利开展,请已经缴费且计划参加笔试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健康报备

请在619日上午9时至620日下午16时之前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未按时按要求报备者会影响后续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请考生扫描下图二维码,按提示的要求完整填写后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1、《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上传提交最近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的宁波市“健康码”、近14天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若考生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数据后,出现以下情况的,请主动向学校人事处上报相关情况,由学校来决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若不上报则视为情况不变。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且作为重点涉疫人员被推送协查信息的;

2、防疫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的;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出现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的;

5、其他认为与新冠肺炎防控有关需要报告事宜的。

(二)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为确保考生身心健康和考试安全有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

1、所有考生凭近48小时内宁波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进校。

2、以下情况禁止参加考试(按实际参加笔试之日计算)

1)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健康码”红码、黄码的考生。

2)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

3)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和被执行各类健康管理措施的,包含“14+73+112+14”,管理期未满的考生。

3、以下情况为特殊人群,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按实际参加笔试之日计算)

1)如出现发热、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2)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执行“14+7+7”健康管理后,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考前近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4、笔试现场备查文件

每位考生需提供近48小时宁波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前14天内个人轨迹截图、考生健康申报表、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12,请纸质打印,手写签名,落款日期为笔试当日)以及特殊人群需另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等)。未能现场提交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考试。

5、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凭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

3)随着疫情形势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短信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表所填报的手机短信。

二、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在6239时至625930分,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2371619;联系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笔试时间

初定于2022625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考生健康申报表》和《考生健康承诺书》,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二)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30个工作日(非30天)后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https://www.nbei.net/)学校公告栏上公布。

附件1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2 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

202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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