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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县直属企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1人)
发布日期:2022/03/03   来源:     [关闭]

为满足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县直属企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名,具体遴选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需求计划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经理

1

本科及以上

研究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1.县直属企业在职工作人员;

2.具有5年及以上县直属企业会计工作经验;

3.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遴选范围

宁海县直属企业在职工作人员。

三、遴选对象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遴选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遴选对象具体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633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要求的人员(毕业证书须在202233日前取得)。

3.研究生毕业,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毕业证书须在202233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须在202233日前取得。

5.工作经验和任职经验证明材料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2月。

6.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7.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能参加遴选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核

符合遴选条件者请于20223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持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与县直属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宁海县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22号厅(东面广场进入)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证件不全者取消资格。报名资料未如实提供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遴选指标数3倍的,将酌情取消遴选计划并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93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遴选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分时,按面试总评分(所有评委评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和面试总评分都相同时,按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确定。

面试成绩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遴选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六)递补规定

1.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和面试,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办〔200732号)执行。

(五)报考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反映反映。

六、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遴选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健康码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直接劝离考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五)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六)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海做好准备。

(八)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七、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0574-5586839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0574-55868382,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4-65107023

附件:

1.2022年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县直属企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2.报名表

3.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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